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是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股室站9个,下设4个二级机构:森林公安局(2020年9月起划归区公安局)、凤凰山国有林场、军山国有林场、株洲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区林业局机关本级2020年末人数56人,其中:局本级参照公务人法管理人员11人(含机关工勤编制1人),局本级事业编制44人,离休人员1人(林业局发放离休费等)。2020年度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退休1人、事业编制事业人员调入3人(区接待办调入1人、区职业中学调入1人、凤凰山林场调入1人)。2020年末遗补人员11人(含凤凰山林场3人)。退休人员93人,其中:林业局本级退休人元34人(本年林业局新增退休人员1人)、林科所退休12人、凤凰山林场退休29、军山林场退休14人(本年报死亡1人)、森林公安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数121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1213.05万元。
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2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0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2020年初预算人员53人,区级财政预算安排林业局基本支出1376.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经费73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519.52万元(其中:对国有林场经费保障补贴331.78万元列对企业单位费用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经费86.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项目支出总额3472.60万元。
1、2020年完成渌口区森林禁伐管护补贴28.04万元。
2、2020年完成渌口区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支出32.58万元。
3、2020年完成渌口区森林培育项目支出645.48万元。其中: 湘财建一指2018.97# 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渌口油茶基地建设工程250万元及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区配套金40万元,累计完成防护林工程项目支出290万元,新造油茶林5000亩。2018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及第二批森林抚育补贴资金123.2万元,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7.01万元,合计130.21万元。完成森林抚育14000亩。2018中央财政2018年第一批造林补贴资金及2019年第一批造林补贴资金合计102.84万元,完成造林5140亩。湘财预2019.298#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54.14万元,完成造林3000亩。湘财建指2019.32#2019年特殊林木培育基地等其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0万元,完成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400亩。非税收入安排的造林规划检查验收及技术服务费项目支出48.29万元。全区森林蓄积量保持了年3%的增长率,森林覆盖率增加到51.84%,绿色总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全区林地保有量维持稳定在86.5万亩以上,保障了林业和生态发展的土地空间,实现预计年均提高全区油茶产油量50万公斤。
4、2020年完成渌口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1256.34万元,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方面,和承担管护任务的国有单位、129个行政村、40000多户农户签订新的管护合同,所有合同均已造册存档,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和补偿资金到位率均达到100%。
5、2020年完成渌口区公益林及商品林森林保险投入115.76万,为全区81.18万亩森林购买了保险。
6、2020年完成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1291.39万元。
其中湘财建指2019.21#2019年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长江防护林68.23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50万元,完成油茶改4000亩。森林提质改造3000亩。渌口区自然保护整合预案编制服务项目64.67万元。
2019年省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抚育及林道维护项目支出50万元。湘财预指2019.52#2019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599.38万元。2020年度渌口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资金(省、市、区财政补贴)227.38万元,全区48户野生动物养殖户全部退出养殖野生动物。2020年磁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造林苗木、造林补助和勘测设计费用等项目支出131.73万元。
7、2020年完成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湘财建一指2018.77#2018年草原防火等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万仙苗圃国家储备林建设资金40万元,建设珍稀苗木基地800亩。
8、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农林品牌-油茶产业建设资金用于油茶新造、抚育等产业建设。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渌口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本单位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84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81万元,项目支出3472.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完成了造林任务0.8万亩、森林抚育任务5万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乡村三级农村道路绿化任务3.8万株、退化林修补造林任务0.7万亩。造林成活率、造林质量大幅提高,
促进森林健康,提高森林质量。按期完成项目进度率100%。
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加强森林保护,全年已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25宗780.5亩,为华新产业园、渌枫大道等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了2020年度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了既定的整体绩效目标,特别是在生态建设、环境建设方面工作绩效显著。
1. 经济效益方面: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社会经济发展。
2. 社会效益方面:防灾减灾,绿化美化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3. 生态效益方面:推进生态建设,促进森林健康,涵养水源,防范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4. 可持续发展指标: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森林健康。
5. 服务对象满意度99%。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退休人员慰问、驻村扶贫、党建、工会补助等支出因没有预算占用行政运转经费,导致行政运转经费严重不足。
(二)原因分析
三公经费预算基数少,绩效目标制定超高。要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计划,强化预算执行。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林业项目经费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每年的林业惠农补贴、林业发展专项经费、林业扶贫等专项资金都要接受省级和市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全部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重大林业项目经费的全过程审计。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8分。
2.充分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其作为资金安排、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强支出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和整改情况,并在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