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中接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应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三)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34人。内有委办8个,分别为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株洲市渌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开的预算为本机关。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为机关基本运行经费。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部门,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5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60.2万元、津贴102.72万元、奖金47.35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公用经费93.94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0.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人大会议经费24.2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56.7万元。其中:
(1)人大会议经费专项24.2万元。主要用于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经费开支。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经费专项56.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人大代表培训学习及调研经费开支。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735.8万元,比上年增加79.7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津补贴提标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74.94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9万元,项目支出80.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18万元,主要是因为是人员增加,接待费是以人员定额预安排。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2.2 万元,主要是:一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属一类会议)会期为3天,参会人员500人左右,需要安排与会人员住宿、用餐、租赁会议室等,经费共24.2万元;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安排年内召开人大常委会6次,每次会议与会人数50人左右、年内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党组会议10次,每次会议与会人员20人左右,共需会议经费8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6.45万元,主要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代表业务培训学习2次,每次参加培训人员60人左右,每期参训时间为2天,培训期间需安拓参训人员住宿用餐,聘请授课老师,租赁会议室等共需经费6.4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及非税征收任务。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