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渌口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0号)和《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渌办[2019] 6号),制定本规定。
1.主要职能。
(一)拟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四)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
(五)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
(八)强调价格和收费管理。
(九)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27 人,实有人数 27人。内设机构 5 个,分别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投资管理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价格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3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2.9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3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32.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5.06万元、津贴补贴74.86万元、奖金62.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48万元、公用经费89.75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32.91万元,比上年增加46.78万元,主要原因是1.业务性的工作增加,造成运转经费上涨;2. 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432.9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6.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 业务性的工作增加,造成运转经费上涨;2. 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0 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2.91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性的工作增加,造成运转经费上涨。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是:1.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参加人数100人,需要工作经费0.8万元;2.产业项目建设年调度会,参加人数60人,需要工作经费0.5万元;3.产业项目建设年半年督查考评会,参加人数30人,需要工作经费0.2万元;4.产业项目建设年全年督查考评会参加人数30人,需要工作经费0.2万元;5.株洲市发改委来区调研工作座谈会参加人数45人,需要工作经费0.3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1.异地扶贫搬迁业务培训,培训人数30人,需要工作经费0.7万元;2.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培训,培训人数60人,需要工作经费1万元;3.重点项目申报培训,培训人数60人,需要工作经费0.3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非税征收计划。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