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二)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负责镇产业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负责招商引资、金融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四)负责日常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六)负责本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七)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05人,实有人数105人。内设机构11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城镇办、扶贫办、农村办、农环办、综治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和计生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渌口镇人民政府。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3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1.8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23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60万元;农林水支出636.8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31.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总计1024.79万元: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315.48万元、津贴补贴262.07万元、奖金131.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保险缴费3.76万元、住房公积金86.46万元、医疗费68.09万元、公用经费1192.53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231.88万元,比上年增加468.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工资薪酬的提标造成预算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192.5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27.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造成预算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1538 平方米;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3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数同比去年增加0.21万,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增加0.21万元,主要由于日常工作的增加造成公务接待费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19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1.65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人大会议、党代会、计生会、农村环境检查、社区戒毒工作调研会、文明城市提升会议等,人数约为800人。
2019年预算安排培训费7.87万元,主要包括含党建、扶贫、卫计、综治、创文、创卫、人居环境等有关的业务性培训,人数约为200人。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