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其他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参与、指导、监督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备案、履行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政府重大合同纠纷的仲栽、诉讼及执行工作。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处理。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法治对外合作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区依法治区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管理、监督本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8人,实有人数45人。内设股室8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政工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股、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普法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乡镇司法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874.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841.72 | |
五、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18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9 | ||
七、其他收入 | 7 | 19.43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 | 33.02 |
8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21 | 19.43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94.17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894.1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结余分配 | 23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
12 | 25 | ||||
总计 | 13 | 894.17 | 总计 | 26 | 894.1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894.17 | 874.74 | 19.43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841.72 | 841.72 | ||||||
20406 | 司法 | 836.52 | 836.52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509.34 | 509.34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4.03 | 54.03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44.10 | 44.1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58.39 | 58.39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55.53 | 55.53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92.48 | 92.48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2.65 | 22.65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20 | 5.20 | ||||||
2049901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20 | 5.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02 | 33.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02 | 33.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02 | 33.02 | ||||||
229 | 其他支出 | 19.43 | 19.4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9.43 | 19.43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9.43 | 19.4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部门: 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3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894.16 | 740.51 | 153.66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841.72 | 668.06 | 153.66 | ||||
20406 | 司法 | 836.52 | 682.86 | 153.66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509.34 | 509.34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4.03 | 54.03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44.10 | 44.1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58.39 | 58.39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55.53 | 55.53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92.48 | 92.48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2.65 | 22.65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20 | 5.20 | |||||
2049901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20 | 5.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02 | 33.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02 | 33.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02 | 33.02 | |||||
229 | 其他支出 | 19.43 | 19.4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9.43 | 19.43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9.43 | 19.4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874.7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6 |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841.72 | 841.72 | |||
5 | 五、教育支出 | 19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0 | |||||
7 | 七、… | 21 | |||||
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2 | 33.02 | 33.0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874.74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874.74 | 874.74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2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874.74 | 总计 | 28 | 874.74 | 874.7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74.74 | 721.08 | 153.66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841.72 | 688.06 | 153.66 | |
20406 | 司法 | 836.52 | 682.86 | 153.66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509.34 | 509.34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54.03 | 54.03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44.10 | 44.10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58.39 | 58.39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55.53 | 55.53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92.48 | 92.48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2.65 | 22.65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20 | 5.20 | ||
2049901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5.20 | 5.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02 | 33.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02 | 33.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02 | 33.0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91.9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9.68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47.97 | 30201 | 办公费 | 6.03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84.84 | 30202 | 印刷费 | 2.79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107.98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5.1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4.42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5 | 水费 | 1.13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5.1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52.36 | 30206 | 电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7.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79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7.1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6.31 | 30211 | 差旅费 | 0.83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7.58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54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39 | 30215 | 会议费 | 0.08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15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0.4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7.31 | 30226 | 劳务费 | 3.71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5.9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9.90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4.78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0.53 | 30229 | 福利费 | 1.46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13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24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6.11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606.3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58 | |||||
人员经费合计 | 606.30 | 公用经费合计 | 114.7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63 | 1.63 | 6.76 | 5.13 | 5.13 | 1.6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94.1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34.63万元,增长3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长及业务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74万元,占9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43万元,占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51万元,占82.8%;项目支出153.66万元,占1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4.7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15.21万元,增长32.6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长及业务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21万元,增长32.6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长及业务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841.72万元,占96.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02万元,占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其中: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509.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局机关人员增加、工资政策性调资和业务性专项增加。
2、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54.0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年中增加了司法所的建设资金。
3、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发宣传(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44.1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普发宣传经费。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58.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性资金增加。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会矫正(项)。年初预算30.6万元,支出决算为55.5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特殊人群宣传教育经费。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原法制办合并到司法局,调整的法制办经费。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8、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基层司法建设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基层司法建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14.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的2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占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3万元,占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190人次,主要是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司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开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5.18万元,增长131.41%。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增加、工资政策性调资和业务性专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用于召开人民调解员会议,人数55人,内容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其他
本单位有独立网站,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及独立网站同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其他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9年年初我单位根据渌口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的相关规定,对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设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并按要求申报了2019年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估的相关资料。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894.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14.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三、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区。2019年,区司法局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出台了“两规则一细则”及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推动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推动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对“三项制度”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出台了《株洲市渌口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我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规范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9 家执法单位共计5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组织全区各部门和乡镇12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今年清理行政执法证件500余件,审核发放执法证48本。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制定过程中的合法审查制度, 审核《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4件,审核政府合同18份。扎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涉及城市建设、项目融资、特许经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积极参与法律性事务协调10余次,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4条,有效防范政府法律风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结转1件,目前均已结案,其中维持1件,撤销2件,未出现有案不受、有诉不应、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司法裁判等情形。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有声有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地区、部门、行业优势,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月、6.5世界环境日、信访法治宣传月、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大力组织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宪法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文明城市提升宣传工作,在全区8个镇各村(社区)张贴了宣传海报,发放了宣传册。开展“温暖企业”活动10余场,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60余场,青少年法治意识明显提升。着力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将农民工学法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等农村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全面完成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全年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16余场次,编印《法律宣传手册》1万份,直接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全区重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调动了全区社会各方群众广泛参与到学法用法守法的活动中来,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渌口区因此荣获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
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3.6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绩效目标评价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为153.66万元,实际投入资金(财政资金)153.66万元,年度实际投入资金占预算资金的100%,支付进度为100%。所有项目均不存在自筹资金支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53.66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未经批准不自行改变项目内容,不扩大使用范围,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执行及需求等情况按月向财政提交经费用款申请。在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和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审核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合同条款要求,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才给予结算支付,支付方式统一使用国库支付系统进行财政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