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制订株洲市渌口区工会运动发展规划,进行工会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
2、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
3、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和重大问题,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订。
4、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管理和培训的有关工作。
5、动员和组织全区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区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表彰及管理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妇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审计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的企事业单位。
7、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9人,实有人数9人。内设股室3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基层和组织工作部、经济和维权服务部;正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职工服务中心(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24元,住房保障支出9.1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9.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3.86万元、津贴补贴23.13万元、奖金18.82万元、住房公积金9.10万元、社会保险支出1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公用经费32.61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8.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县劳模津贴专项10.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县级劳动模范的补贴支出;
(2)基层工会工作经费专项 18万元。主要用于1个园区和8个镇工会联合会的工会工作经费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97.34万元,比上年增加5.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提标,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32.6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优化支出结构,减少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包含:包含:办公消耗用品5万元及办公设备采购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779.22 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4 万元,项目支出 28.3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非税征收计划、专项支出预算等。本单位暂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故本表无数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