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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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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5)“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6)会议费、培训费预算说明
  (7)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据株县政办发[2015]3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渌办[2019]47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
  1、抓好统计调研分析。搞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警,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抓好联网直报管理。组织各部门统计人员到区联网直报指挥中心联合办公,加强在线审核,监控上报进度,现场审核报表数据质量。
  3、抓好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统计宣传、统计督查、执法检查。
  4、不断加大应统尽统的工作力度。持续加大项目引进、储备和升规入统工作力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工业健康发展;持续优化结构,加大三产企业入统组织力度,促进三新经济发展;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监测预警工作;进一步做好产粮大县和生猪调查大县相关数据监测工作。
  5、做好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工作。
  6、抓好统计队伍素质的提升,认真做好统计业务培训等工作。
  7、做好小康监测、民生100监测工作。认真做我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跟踪和监测,收集、汇总、审核区直机关部门报送的各项指标数据,计算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
  8、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审核、数据处理上报、综合分析和数据利用等工作。
  9、及时完成上级统计、调查等部门专项工作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大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并配合区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20人。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股、业务股。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区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区普查中心。下设1个股级事业单位:电子计算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调查、普查业务等专项经费。
  纳入本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是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本局属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2021年预算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46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46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1.33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8.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45万元中:基本工资76.63万元,津补贴54.73万元、奖金46.3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8万元、其他社保缴费0.4万元、住房公积金21.33万元、医疗费1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9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45万元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电费2万、差旅费2万、维修费2万、培训费1.32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3.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8万元、其他商品的服务支出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万元中:生活补助0.83万元、医疗费补助2.36万元。
  业务性专项支出35万元中:专项统计业务4.5万元、规模以上、以下工业调查2万元、1%人口抽样调查2万元,民意调查工作经费1万元、城乡一体化调查25.5万元。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2021年预算为31万元,主要是按历年标准安排的乡镇统计考核经费。
  3.其他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预计争取市统计局、市调查队拨入专项调查业务、区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新型工业化奖励支出经费等30万元。预计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各项业务协调等支出,用于补充预算内机关运行经费缺口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69.09万元,较上年净增加了24.18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中较上年同期(年初预算)增加,系上年9月调入的2名在编在岗人员所需的人员经费、公务员的调档、晋级及社保支出等正常增长;专项业务性经费中因财政压缩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4万元:其中 “专项统计业务”较上年减少0.5万元,“1%人口抽样调查”较上年减少1万元,“城乡一体化调查”较上年减少2.5万元。其他支出中因省、市统计、调查部门因压缩对基层统计补助预算支出,预计减少2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70.4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70.54万元净减少0.09万元,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按年初实际在职人员安排增加的公用经费等3.91万元(因较同期新增2人),业务性专项“只减不增”,从严从紧控制预算,减少非生产性支出,较上年减少4万元。年度中紧急或必需专项支出财政按程序严格追加办理。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年初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526㎡,只有使用权,产权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469.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万元 (详见附件2-31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32表:2021年区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辆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共预算(全口径)6.5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88万元,其他支出中预计安排5.62万元;较上年预算(全口径6.6万元)减少0.1万元, 减少1.5%,较上年决算数(全口径6.7万元)减少0.1万元, 减少1.5%;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均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落实厉行节约措施。
  (六)会议费、培训费
  2021年预算(全口径)会议费13.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未予安排,预计其他支出中安排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全口径14.4万元)减少0.8万元。较上年决算(全口径14.1万元)减少0.5万元。预计会议批次12批次,参加会议约为500人次。主要是用关于乡镇统计员、全区住户调查记帐户、辅助调查员、各基层统计单位与人员的日常业务、区域经济运行分析、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与利用、新增统计调查、其他临时统计工作任务等所需会议经费。
  2021年预算(全口径安排)培训费16.3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2万元,其他支出中预计安排1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全口径17万元)减少0.7万元,较上年决算(全口径16.8万元)减少0.5万元。预计培训14批次,参加培训600人次。主要是用于乡镇和部门统计员、协理员、辅助调查员、住户调查记帐户、入统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工作,新增统计调查、其他临时统计工作任务等所需培训经费。
  (七)其他事项
  1、因本单位2021年财政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预算,且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故相关的(二十一)政府性基金、(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等为空白表格。
  2、此部门预算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株洲市渌口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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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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