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宣传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渌财通〔2021〕4号文件要求,由于部门职能职责属于涉密内容,不宜对外公开。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0人。内设股室6个,下辖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意识形态和理论教育指导室、文明室、网宣室、新闻室、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室,副科级事业单位为舆情监控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部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67.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47.53万元、津贴补贴34.34万元、奖金27.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44万元,住房公积金13.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2万元、公用经费81.84万元、培训费2.77万元、接待费0.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4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党报党刊赠阅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区内中小学校、企业党报党刊赠阅;
(2)记者站、网宣办办公室租赁费8.5万元,主要用于株洲日报渌口站、新闻网办公用房租赁。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11.21万元,比上年307.92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造成人员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15.2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0.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业务性专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4万元。包含:社会宣传(其他文化艺术服务)100万元、印刷品2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10万元、通用办公设施4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8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1万元,项目支出4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由于人员未增减。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77万元,主要是召开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及专项报告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主要是各镇、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100余人参会,总结2020年全区宣传思想工作,部署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计划经费1.8万元,其中会议场地租用费8800元、会议资料印制费9200元;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和专题报告会,每年召开两次,主要意识形态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50余人参加,分析研判全区意识形态形势及相关事项,计划经费9700元,其中会议资料印制费9700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非税征收计划。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