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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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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渌办﹝2019﹞41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三)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推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的审计;负责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结算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

(六)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财政预算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负责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增加重大项目稽查相关工作的职责;预算执行情况力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职责;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3人。内设股室7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股、重大项目稽查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股。由我单位领导和管理的单位有:渌口区投资审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渌口区投资审计中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审计业务工作经费等。本单位无所属单独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48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若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则可写明“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8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5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等。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80.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90.3万元、津贴补贴70.61万元、奖金53.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各类保险及公积金、医疗费支出7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5万元、公用经费79.47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审计业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监督职责履行等方面。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80.51万元,比上年增加2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79.4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的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包含:计算机3万元、设备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821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一样,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用于渌口区审计委员会会议,20人,4000元,年初业务工作培训会议,25人,4000元。全局机关干部审计业务培训会议5次,25人,2000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送业务人员去南京审计大学进行业务学习,4人/次,2万元。

(七)其他事项。

表二十一、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二十三、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为空表,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安排非税收入预算拨款。

《株洲市渌口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已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注:部门特殊名词,请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解释。


2.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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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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