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2019】29号、渌编办[2019]3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养老福利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为中心“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孤残儿童等人员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
(三)承担全区慈善福利及常年社会捐助工作。
(四)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福利彩票销售业务培训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低收入家庭政策研究、宣传交流培训,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十)负责社会救助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29人。内设股室10个(含5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股(加挂社会组织管理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福利中心,慈善事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事务中心,福利彩票销售服务站。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补金、高龄补贴等专项经费。纳入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所属事业单位包括:1、社会福利中心,2、慈善事务服务中心,3、婚姻登记服务中心,4、低收入家庭认定事务中心,5、福利彩票销售服务站。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07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72.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上年结转数未最终确定,所以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07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2.83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05.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总计367.12万元: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119.2万元、津贴补贴79.3万元、奖金7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31.97万元、医疗费16.5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126.11万元:明细科目有办公经费7.82万元、印刷费3.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4.5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费1.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工会经费3.97万元、福利费5.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12.56万元:明细科目有生活补助5.76万元、医疗费补助6.80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67.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68.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2)儿童福利52.9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3)残疾人保障金296.0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4)临时救助50.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5)老年福利663.1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
(6)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27.51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补助。
(7)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5.00万元,主要用于五保户安葬费用补贴。
(8)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4.00万元,主要用于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072.83万元,比上年增加5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普调工资,造成人员经费上涨;以及孤儿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保户安葬费标准提高,造成项目经费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26.1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8.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性专项经费压缩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2300平方米;车辆0辆,全部公车已上交;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2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22万元,项目支出3538.9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节约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00万元,主要是农村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年度要召开年检会议、安全生产管理等会议,由各乡镇民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等参加,每次会议参会人员预计33人。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00万元,主要包括召开培训各村儿童主任工作,培训人数预计278人。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未安排2021年非税征收计划,因此以上表格没有数据。2021年度预算将在株洲市渌口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