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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应急局 更新日期:2021-03-18 作者: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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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应急管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制度和要求,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区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救灾款物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拟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25人。内设股室8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股;防汛抗旱股;救灾减灾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危化、烟花安全监管股。下设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应急事务中心;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

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0.12万元,其中,保障住房支出26.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4.0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10.1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96.02万元、津贴补贴65.58万元、奖金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2万元,住房公积金26.11万元,医疗费13.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4万元,医疗费补助1.01万元,公用经费41.27万元,应急救援指挥经费5万元;打非治违工作经费5万元;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奖金13.6万元;安全隐患排查及抢险救灾专项6万元;安委会专项资金2万元;事故调查处理费5万元;安委办工作经费23.4万元;防震减灾2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10.12万元,比上年增加49.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03.2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8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性专项预算逐年递减。

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明细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60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5万元,主要是业务学习培训安全生产工作等内容,人数820人次,发放资料820册;业务学习培训应急事务处理工作等内容,人数500人次,发放资料500册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0万元

其他事项。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为空白,原因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为空白,原因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为空白,原因:未安排纳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表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为空白,原因:未安排纳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表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为空白,原因是未安排专项收支预算;表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白,原因是未安排政府购买预算;表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为空白,原因是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表三十二2021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为空白,原因:未安排2021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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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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