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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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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林业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林业工作的发展目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林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编制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等林政管理。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三)、开展科技兴林,制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四)、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技术革新。

(五)、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监督检查林业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政策。

(六)、组织、指导以植物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抓好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依法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市场。

(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各类案件。

(九)、管理和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乡镇林业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55人(含提前退休人员)。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防火股。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森林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林业工作服务站、林业科学研究所、凤凰山国有林场、军山国有林场。

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为:凤凰山国有林场、军山国有林场、林业科学研究所(自收自支)。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住房保障支出,也包括森林资源培育项目。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3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7.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37.1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27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97.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29.7万元、津贴补贴34.68万元、奖金129.14万元、绩效工资118.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住房公积金61.26万元、医疗费31.78万元;公用经费7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32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454.93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森林资源培育40万元。其中: 造林苗木专项4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造林、森林提质0.8万亩用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337.1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凤凰山林场、军山林场人员编制调整导致人员及公用经费增长的经费保障。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534.0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4.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凤凰山、军山林场因编制调整人员保障经费增长、调减了局本级的业务性专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075.64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2.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考核检查接待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造林调度、护林员考核、乡镇林业工作及林业执法等三类工作会议支出,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护林员培训、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等培训支出,培训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培训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参加培训人数和工作人员数量。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等,故“2021年非税征收计划”为空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注:部门特殊名词,请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解释。

 


            

株洲市渌口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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