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服务社区学校及终身教育。
(三)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统筹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性资助工作,负责优惠生报名组织、优惠信息录入、学籍审查、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组织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全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八)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学校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
(十)指导和管理全区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普通话师资培训与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61人,实有人数2161人。共有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社办职成股、基层党建和人事股、计财股、督导法规室、纪检监察室、综治安全股; 4个独立的二级机构,分别为:教研室、装备站、勤管办、教师发展中心;单位18个(含2个正科级单位、2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正科级)、株洲市渌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正科级)、株洲市渌口区第一中学(副科级)、株洲市渌口区第三中学(副科级)、株洲市渌口区育红小学、株洲市渌口区机关幼儿园、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朱亭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中心学校、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中心学校、株洲市二中青龙湾小学、株洲湘渌实验学校、株洲县湘骏文武学校、株洲潇湘实验学校。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株洲市渌口区第一中学
2、株洲市渌口区第三中学
3、株洲市渌口区第五中学
4、株洲市渌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5、株洲市渌口区育红小学
6、株洲市渌口区机关幼儿园
7、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中心学校
8、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中心学校
9、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中心学校
10、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中心学校
11、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中心学校
12、株洲市渌口区朱亭镇中心学校
13、株洲市渌口区龙船镇中心学校
14、株洲市渌口区龙门镇中心学校
15、株洲市二中青龙湾小学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3852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0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3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8526.5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959.6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566.9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797.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18.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9.3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总计30718.56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10003.9万元、津贴补贴893.73万元、奖金5155.67万元、绩效工资623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0.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84.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35万元、住房公积金2566.90万元、医疗费1352.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9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3989.66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办公费6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56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79.94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24.71万元、福利费487.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3万元、其他费用2676.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1089.30万元:其中离休费36.74万元、生活补助191.43万元、医疗费补助861.13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72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1009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经费普费性幼儿园幼儿补助165万元、公办高中办公费210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24万元、公用经费配套290万元、中职免学费资金60万元、职业教育经费35万元、校车经费220万元、生源助贷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19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资助29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86万元、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70万元、中职助学金10万元。
(3)资本性支出专项152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前期经费、校舍维修配套、职业教育建设、消除大班额、基本建设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8526.52万元,比上年增加743.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因政策调整增加政绩考核及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3989.6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2064.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绩考核550万、各类业务费用1000万、失业保险75万、公办临聘幼师保险40万等项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25万元。包含: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5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17357平方米;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78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7.52万元,项目支出272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83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无公务用车开支。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是区教育局机关用于开展安全教育、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会议开支, 300人次,共2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34.94万元,主要是对全区教师进行教学业务、在职教育、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培训人数为2161人,共234.94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部门预算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