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4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和国家、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二)指导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商品的业务经营工作;指导“两社一会”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务的体系。(三)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扶持“两社一会”的发展,依照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社办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15 人,实有人数 9人。内设股室5 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合作指导股、财务统计股、经贸发展股。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9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90.15万元,其中,商业服务等支出27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0.1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8.05万元、津贴补贴25.49万元、奖金21.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万元、公用经费18.53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深化供销改革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供销改革专项配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90.15万元,比上年减少36.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下降。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90.1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6.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造成人员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3500 平方米;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9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0.15 万元,项目支出10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1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等。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注:部门特殊名词,请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解释。
附件:株洲市渌口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