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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商务和粮食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商务和粮食局 更新日期:2021-03-17 作者:商务和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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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2019]38号和渌编办[2019]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三)负责全区市场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区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粮食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新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

(八)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

(十二)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

(十三)负责全区粮食检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销合作。

(十四)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化、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建议;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被复议工作。

(十八)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30人。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商贸流通股、市场运行股、粮食发展股、粮食和物资调控股、投资联络股和政策法规股8个职能股(室)。

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物资储备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渌口区物资储备事务中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外经外贸、粮油储备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3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3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84.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42.35万元、津贴补贴90.58万元、奖金7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县储粮利息费5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县储粮利息费用支出。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634.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在职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95.7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在职人员增加,办公费及其他公用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58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1.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结构调整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省商务厅政策宣讲,参会人数30人等。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4、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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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商务和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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