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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扶贫办 更新日期:2021-03-17 作者:渌口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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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战略规划,会同行业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贫困退出和贫困监测,指导全区扶贫系统系统进行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拟订全区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资金、物资的使用。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社会扶贫工作。

(六)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脱贫攻坚调研、督查、考核工作。

(七)负责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八)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宣传报道,组织有关扶贫开发的招商、考察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3人。内设6个(含0个副级单位),分别为:行政事务股、综合宣传股、计划财务股、贫困监测股、督查考核股、扶贫开发事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12.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41.36万元、津贴补贴34.22万元、奖金29.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63万元、公用经费68.92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12.58万元,比上年增加47.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68.9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4.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0.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1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业务量增长,造成“三公”经费增长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1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限衔接、脱贫攻坚后续政策问题等各类由扶贫办牵头的会议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万元,主要包括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学习指导等培训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等。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株洲市渌口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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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渌口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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