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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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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57号、渌办〔2019〕32号、渌编〔2019〕4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八)负责拟订事业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策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全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绩效评估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7人,实有人数71人。内设股室16个(含8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股(挂基金监督股牌子)、法规股(挂信访维稳室牌子)、工资福利股、城乡社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挂扶贫办牌子)、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考试培训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局分配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5.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3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145.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60.39万元、津贴补贴189.79万元、奖金16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8.21万元、住房公积金73.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公用经费273.06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福利费支出等。其中:

1)福利费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对老干部的慰问。

2)数据系统维护费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财务、基金财务与业务、人才交流档案管理、全区工资等系统的数据系统维护费。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165.34万元,比上年增加138.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73.0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因而相应的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50.53万元。包含:通用设备采购38.3万元、办公桌椅采购3.43万元、其他办公用品采购77.8万元、维修维护6万元、会议室、办公室修缮及改造175万元,软件集成实施服务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028.8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16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3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3.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2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造成了“三公经费”预算的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4万元,主要是:1、劳动保障会议全年6次,每次参会人数20人,6次会议参会人数120人,会议用餐费4800元,住宿每次8间房,230/间,全年会议住宿费11040元,会议资料费1200元。2、党员大会,会议人数70人,会议用餐费2660元。3、老干部重阳节座谈会,参会人数35人,会议餐费1400元。4、年终总结会,参会人员70人,会议餐费2800元,会议场租费1500元,会议资料费1000元。5、农民工工资保障会议,全年计划召开2次,每次参会人数100人,两次合计参会人数200人,会议餐费8000元,场租费3500元,资料费2100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1、社保业务培训会,参培人员30人,培训用餐及资料费2000元;2、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参培人员90人,培训用餐及资料费4500元;3、就业服务培训会,全年召开6次,培训用餐及资料费9500元;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培训,参培人员80人,培训用餐及资料费4000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本单位2021年未安排非税收入预算。

本单位无非税征收任务。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注:部门特殊名词,请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解释。

           附件: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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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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