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五)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工资福利
(七)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八)基本-一般商品服务
(九)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基本-个人和家庭
(十一)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一般-工资福利
(十六)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一般商品服务
(十八)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个人和家庭
(二十)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二十三)专户
(二十四)专户(政府预算)
(二十五)经费拨款预算表
(二十六)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支出预算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二)单位专项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2019〕4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拟定全区金融业发展政策和措施;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和地方金融稳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负责组织协调驻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工作,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
(三)负责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全区金融机构监管。
(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
(五)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互联网金融等行业监管。
(六)负责协调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七)负责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4人。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综合股、金融业务股、金融稳定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机关,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5.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5.05万元、津贴补贴11.4万元、奖金9.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住房公积金4.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1万元、办公经费6.74万元、会议费0.9万元、公务接待0.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服务支出25.16万元。
2.项目支出:无。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85.36万元,比上年增加4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25.1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评估增加开展企业上市培育等工作。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由区政府办公室安排办公及业务用房;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因为绩效评估增加开展企业上市培育等工作。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9万元,主要是召开渌口区金融工作暨处非工作会议,参会人数90人,经费0.9万元。
2021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1年度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未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以及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因此以上表格没有数据。2021年度预算将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注:部门特殊名词,请根据规范要求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