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所属事业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渌编办(2019)30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如下:
1.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管理,负责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管理,山洪预警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及时收集掌握旱情、汛情信息,拟订区级旱情、汛情通告;拟订防洪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清除阻水障碍、修复水毁工程;拟订防御洪水和旱灾防治预案,编制洪水风险图;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服务。
2.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落实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并负责做好移民事务工作;负责指导移民村(镇)编制和管理开发项目,并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服务工作;负责协助乡(镇)处理好移民遗留问题,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协调处理移民合理诉求;负责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后扶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移民正常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库区泵站、涵闸的维护和正常运转;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服务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拟订辖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建设初步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拟订水利建设项目规划和可行性报告;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的初步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工作。
4.水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水政行政执法工作。
5.水土保持监测站主要职责:承担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承担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承担提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并拟订防治方案;参与调解拟订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承担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的工作。
6.龙潭水库管理所主要职责:承担灌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放水、运水服务工作。利用水库水资源进行发电,承担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巡查、排除隐患、维修养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70人,实有人数70人。内设股室6个(含2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1.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4.水政执法大队、5.水土保持监测站、6.龙潭水库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有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1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2.0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12.0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24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72.95万元、津贴补贴152.02万元、奖金91.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116.31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31.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1)株航库区涵闸泵站管护人员工资专项21.03万元。主要用于株航库区涵闸泵站管护人员工资发放,确保株航库区涵闸泵站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营维修和水质监测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营维修和定期安排人员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进行监测等费用支出。
(3)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支出。
(4)防汛物资储备费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渌口区35.1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每月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及时补充所需物资为渌口区物资储备提供精准数据,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5)安全饮水及水利重点工程以奖代补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内安全饮水和提升灌溉和排涝的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以奖代补支出。
(6)湘江河道保洁和湘渌江堤防集中整治管护、砍青等工作费用200万元。主要用于湘渌江一线90.5公里堤防开展以砍树清杂、整坡除险、建好巡逻通道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并加强辖区内湘江河道岸线、水面日常保洁工作的支出。
(7)河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辖区内河湖长制培训、宣传、人员工资、办公等日常工作经费的支出。确保河长制工作常抓不懈、稳步健康的持续发展,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312.03万元,比上年增加40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与移民局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增加了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35.7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3.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与移民局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造成机关运转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964.03万元。包含:工程类2311.03万元、服务类653万元。具体明细为:2019年朱亭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二期)234.3万元、2019年淦田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二期)154.42万元、2019年王十万乡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三期)186.9万元、2019年龙潭镇集中供水管网延伸工程104.41万元、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300万元、渌水左岸横江保护圈治理工程施工采购300万元、渌水右岸漂沙井保护圈治理工程施工采购395万元、渌口区移民整村推进及机台泵站改造项目300万元、2020年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36万元、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费30万元、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费50万元、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费50万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经费60万元、2020年度全区涉及的工业、农业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采购130万元、2019年全区农业用水安全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采购35万元、渌水右岸松西子保护圈治理工程监理采购40万元、株洲县龙潭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监理采购50万元、株洲县淦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采购28万元、渌口区"十四五"水利规划编制40万元、2020年渌口区渌江河道保洁服务采购70万元、渌口区河道化界界桩采购7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977.07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万元,项目支出431.0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22万元,主要是因为与移民局单位合并,人员增加,经费由此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内容是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移民事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水政执法等三类工作会议支出,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等。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