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查处在本辖区内发生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以及森林火灾等法律规定的涉林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调解涉林纠纷。
(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加挂法制室牌子)、刑侦治安中队、森林消防中队。下设淦田派出所。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19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据。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9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0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8.7万元,住房保障金11.3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90.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4.39万元、津贴补贴30.05万元、奖金14.7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2.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6.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11.36万元、医疗费6.2万元;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61.9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87万元。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90.06万元,比上年减少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死亡职工一名。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61.9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9.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名,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减少2.46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减少6.1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00平方米;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万元,主要是党建工作会议、年终总结会议、内部业务会议等,参会人数10人左右,因严格压缩会议开支,预算经费共1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是参加每年各级森林公安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少量单位自办的业务培训,每批次时长一周到两个月不等,计划安排4批次28人次左右。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未安排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未安排2020年专项支出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