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指导和协调全县各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三)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四)在国家、省、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内设股室2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和财务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本单位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等工作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50.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1.27万元、津贴补贴8.2万元、奖金3.94万元、五险一金9.7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39万元,公用经费16.75万元。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50.26万元,比上年增加4.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预算经费增加和业务性专项经费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6.7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了福利费和工会经费0.14万元,同时增加了业务性专项0.5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包含:办公设备2万元,办公用品购置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持平。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3万元,主要是组织志愿者服务会议。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2万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和应急救护培训。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和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