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市渌口区委办公室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渌办[2019]40号),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依法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政策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十三)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被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渌口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00人,实有人数966人,局机关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监审股、党建工作和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政股、医改办、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下属二级单位17个(含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和11个乡镇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分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1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3.0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872.47万元;其他收入4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125.5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9125.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7666.0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094.64万元、津贴补贴1252.11万元、奖金17.71万元、绩效工资5117.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51.26万元、住房公积金481.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1.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45.88万元、公用经费16024.12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59.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卫生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250.5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两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妇幼保健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的免费服务,其中:免费优检及工作经费60万元、免费婚检15万元,增补叶酸专项5万元、两癌防治5万元、孕产妇管理5万元。
(3)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专项234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补助。
(4)公立医院改革专项90.53万元。主要用于3家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其中:人民医院53.53万元,中医医院35万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万元。
(5)计划生育补助专项498.3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扶、特扶、计生后遗症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等项目补助及计划生育乡、村两级的网络建设经费。
(6)技术骨干特殊津补贴和乡镇全科医生补助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43个特殊技术人才的补贴发放
(7)急救中心运行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120急救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和网络建设经费。
(8)重性精神病监管补助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监管的生活补助。
(9)医疗废物处置专项2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处置。
(10)对事业单位补助59万元。主要用于对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的定额补助,其中:人民医院45万元,中医医院14万元。
(11)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维修费80万元。用于11家乡镇卫生院的设备购置和零星维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9125.5万元,比上年减少1001.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同时编制年初预算时,增加了乡镇卫生院的乡镇补贴和五险一金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54.7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3.39万元,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0.95万元。包含:办公用品5万元、房屋修缮20万元,灭四害药物及服务费35.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4885.96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1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6.03万元,项目支出1459.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13元,主要是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5万元,主要是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会议。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7.06万元,主要包括乡村医生、乡镇全科医生、计生专干、妇幼专干和防疫专干等各类人员的培训。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非税征收计划。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