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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商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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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商务局2014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4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务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国际化、区域经济化、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并提出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

()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依法核准、报批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县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

()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二)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全县流通领域社零统计、信息发布、信息咨询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原商业、物资、外贸、医药等系统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商务综合执法经费、市场运行监测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初预算为418.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金额拨款4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初预算数为418.4万元,其中:公共服务支出175.4万元,商贸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8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为41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0

(三)三公经费2014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商贸客商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万元,主要是为了对我县的流通市场的指导、规范、监管、服务而使用的公务车辆的油耗及维修。

 

 株洲县商务局2014年财政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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