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县交通运输局是株洲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行政正科级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设“株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两个二级机构,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中“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单独核算;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交基股和安全法规股五个股室。2014年初局机关和农村公路管理站纳入财政预算的在职人员为34人,离退休人员为31人。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交通运输市场管理专项整治经费、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农村公路修建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预算数3852.7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427.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万元(2013年车辆处置返还);上年结转4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预算数3852.7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预算数为195.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2014年预算数为3657.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万元主要用于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7路车公交车经营补贴;5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公交经营亏损补贴;2156.81万元主要用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70万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1360.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3万元(当年财政拨款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包括执法车的运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