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扣“民生事业年”和“三转三晋级”的总要求,狠抓培源增收,着力保障支出,严格规范理财,圆满完成了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057万元,为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8.7%,比上年增加18044万元,增长25.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4084万元,为预算的110%,增加13380万元,增长26.4%。分部门情况为:国税局完成21099万元,为预算的104.8%;地税局完成34389万元,为预算的104.4%;财政局完成34569万元,为预算的116.2%。
全年完成基金收入17326万元,为预算的86.6%。
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3395万元,完成基金支出17550万元。(具体支出科目详见附件一)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县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084万元,基金收入17326万元,根据2013年12月31日上级财政预结算——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追加收入107198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23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6123万元,基金预算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513万元。全年实际可安排支出216544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3395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980万元,基金支出17550万元,预计上解支出46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929万元,全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013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一是主要指标增幅较稳。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9亿元,增幅达到25%,增幅排名五县(市)第一名,高出五县(市)平均增幅16.5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增幅14.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60.5%,比重排名五县(市)第二名。分税种情况看,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完成18843万元、15339万元、7218万元、2268万元,均实现了稳步增长,“四大税”总额占到税收收入的80%。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26%和47%,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其他税种中,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也保持了10%以上的增幅。全县范围内50家企业纳税过100万元,较2012年增加15家;过1000万元的企业达到8家,其中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纳税突破2257万元,增长493%。全县统计内企业共实现税收28730万元,较2012年增长33.5%,占到全县税收收入的53%,较2012年提高5.5个百分点。二是政策减收影响明显。2013年是国家宏观调控力度较大的一年,在国家“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先后出台了房地产调控、地方政府债务清理、“营改增”、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等措施,对县内房地产、建筑安装、土地出让、大型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有较大影响。全年县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土地出让数为36宗67.4万平方米,没有大幅增加,直接拖累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增长;契税收入仅完成2706万元,降幅达到11%;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分别下降29.6%、27%和13%。三是乡镇和非税收入贡献大。2013年是县乡税收体制改革的第一年,全县上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各乡镇积极配合,通过进度排名、收支挂钩、一票否决等考核激励措施,乡镇收入实现了及时入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明晰了部门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杜绝了县乡税收混库,防止了财力流失,14个乡镇共完成收入5141万元,折合财力3030万元,实现了县乡税收体制调整的平稳过渡。非税收入方面,通过开展非税收入执收清理,严格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完成非税收入35540万元,增长33.3%。重点通过规范国有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着力盘活国有资产,共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810万元,增长43.9%。
(二)财政支出总体保障较好。一是运转保障到位。预算安排资金1200万元用于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达到12%的标准。安排251个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674万元,村平达到6.7万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0%。进一步扩大基本工资财政统发覆盖面,将94家单位4700名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工资纳入统发范畴。二是民生投入加大。积极构建民生财政体系,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近70%。其中,教育支出24466万元,社保就业支出223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590万元,农林水支出30323万元。不断规范涉农补贴发放管理,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12项,发放补贴资金7118万元,其中发放退耕还林补贴760万元,粮食直补351万元,双季稻补贴139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09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97万元。三是重点支持突出。千方百计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保障力度,成立专门机构,设立专户,将县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账户归集到财政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合力。通过预算安排和向上争取等方式,重点支持交通和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了“四创四化”、“三院合一”、一医院迁建、津口东路改造、污水处理厂和风光带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财政管理日趋规范高效。一是制度更完善。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打造透明财政、阳光财政、高效财政。出台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严格执行信息通达制、公开公示制和抽查巡查制,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公开,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等37项资金纳入公开范畴。二是监督更有力。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对财政专户的清理,取消不合格账户16个。启动教育系统学校零余额账户管理,确保教育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照“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方式,将公用经费支出逐步改为公务卡进行支付结算。对教育局及相关中学、水利局、交通局、人社局、淦田镇等单位开展财政专项检查,不断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三是绩效更优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将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纳入采购范畴,实现政府采购526批次,节约资金698万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35个,节约资金1.3亿元。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6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2014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95个单位进行了财政供养人员清查清理,清除“吃空饷”的人员158名,节约资金超过600万元。建立了“预算单位、重点项目用款月报告制”,全面掌握资金动态,防止资金沉积,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财政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较好成绩,主要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更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深切关怀和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县财政部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源基础仍然薄弱,长效税源、大型税源缺乏,财政收入结构欠优;财政债务负担压力较大;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空间还较大;教育、社保等民生和刚性需求节节攀升,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有待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对于2014年的财政工作,中央和省市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省人民政府也明确2014年的财政工作要立足于稳增长调结构,从紧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切实加强公共经费保障力度,扎实开展预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上级精神并结合当前县情,201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财政优质服务年”的财政主题,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财政监督的实效性,切实做大收入总量,做优收入结构,做强财政保障,做实财政管理,推进财政事业健康稳步向前发展,为打造渌湘发展升级版提供更加有效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因素,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5%达到10358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90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0000万元。分征收部门具体情况为:国税局收入预算24268万元,地税局收入预算39548万元,财政局收入预算39764万元。
2014年预算收支将坚持科学规范、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突出民生的原则,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工资和机关运转,并在此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重点项目、保民生及其他刚性支出,力求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具体支出科目详见附件二)
2014年的财政预算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按照政府全口径财政预算要求进行预算编制,除编制政府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外,启动编制政府性基金中的“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政府债务预算、政府投资预算,启动单位基金和专项收入预算。二是坚持综合预算。将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对各基金和专项收入执收部门实行目标考核,严格按政策要求安排使用基金和专项收入。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单位的业务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做到预算内、外一盘棋,防止“贫富不均”,减少年中(终)追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细化预算内容。公务员津补贴据实安排,列入单位年初预算。车辆燃修费按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安排。推行财政预算到校,教育局机关经费和教育系统专项经费分开,专项经费全部进入专户核算,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主动作为,优质服务,确保全面完成预算任务
2014年,我们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大局、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发挥职能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优化财政效能,提升理财能力和保障能力,突出优质服务,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狠抓培源增收,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财税工作统揽经济工作,以项目建设引领发展全局,以财源建设主导经济建设,重点扶持招商引资,建立健全财源建设考核机制。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促使一批好企业顺利落地,促使工、商业长效财源快速发展。突出抓好烟草、电力、能源、建筑安装、通信、交通运输和金融保险等主体税收,加强税收征管稽查,促使相关收入及时入库。认真解读上级政策,科学包装,积极推介,力争将一批好企业、好项目推进上级扶持“笼子”。全面对接“营改增”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调整,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良环境。全力支持重点项目、三十工程和工业园区建设,力争通过“大投入”促成“大财源”。加强对国土出让收入的成本核算,力争净地出让,提升土地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加强对投融资领域的支持,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县域经济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投入带动社会投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探索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新途径,利用财政贴息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扎实做好“个改企”、“小升规”的服务工作,通过财政杠杆撬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突出改善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贯彻“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和行政成本,确保2014年“三公”经费、行政经费零增长。严把支出口子,严守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车辆、会议接待支出。在保障运转的基础上,集中财力支持公共项目建设,着力改善民生,重点支持就学、就医、住房、交通、水利和社会救助等领域,确保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以上。2014年,年初预算(草案)计划安排教育支出20260万元、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308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60万元、农林水支出18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0万元,分别较上年预算增长14%、18%、21%、25%、20%。规范有序、科学合理地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以项目建设带动民生改善,使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管理创新。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追加,提升预算的约束力。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工作流程,优化财政服务效能。充分管好支出“阀门”,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平稳。加强财政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预算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完善偿债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提升直接支付比例,减少授权支付金额,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在巩固2013年县乡税收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效能,建立健全更加积极稳妥的县乡税收体制。
(四)加强财政监管,提升资金绩效。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结合株洲县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对10个以上的部门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专户等情况,加快构建财政资金“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扎实做好部门决算批复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乡、村财务管理,不断完善村账乡代理和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附件一:
2013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163395万元,主要是:
(1)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支出32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同口径比较,简称同比增长或降低,下同)增长51.4%;
(2)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7815万元,增长14.3%;
(3)教育支出24466万元,降低22.3%;(剔除上年省、市考核要求同口径调整数据,实际较上年增长6.4%)
(4)科学技术支出2060万元,增长48.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9万元,增长4.3%;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01万元,增长15.7%;
(7)医疗卫生支出15590万元,增长12%;
(8)节能环保支出3022万元,降低27.9%;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89万元,增长21.5%;
(10)农林水事务支出30323万元,增长17.3%;
(11)交通运输支出8593万元,增长136.7%;
(12)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693万元,增长180.8%;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33万元,降低9.3%;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9万元,降低94%;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165万元,增长5.4%;
(16)住房保障支出2139万元,增长68.2%;
(17)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834万元,增长1.6%;
(18)国债还本付息及其他支出154万元,增长35.1%;
(19)其他支出124万元,降低21%。
2、基金预算支出17550万元,降低65.3%。
附件二:
201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122360万元,主要是:
(1)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支出1706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比较,简称同比增长或降低,下同)增长20%;
(2)公共安全支出7900万元,增长7%;
(3)教育支出20260万元,增长14%;
(4)科学技术支出1900万元,增长19%;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增长17%;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60万元,增长21%;
(7)医疗卫生支出13080万元,增长18%;
(8)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增长12%;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50万元,增长19%;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8150万元,增长25%;
(11)交通运输支出1400万元,增长15%;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0万元,增长19%;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10万元,增长20%;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60万元,增长14%;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900万元,增长18%;
(16)住房保障支出1080万元,增长20%;
(17)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320万元,增长17%;
(18)预备费3000万元,增长500%;
(19)其他支出5810万元,增长147%;
(20)预计上解支出4600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2786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59%。
附件:株洲县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