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株洲县2014年度财政决算》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株洲县2014年度财政决算》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特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7月20日
株洲县2014年度财政决算
2014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财政工作克服宏观经济下滑等因素影响,培源促产生财,勤征细管聚财,科学规范用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4年财政收入情况
2014年,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899万元,为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04%,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2.04%(以下简称“增长”)。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0872万元,为预算的99.83%,增长10.8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3101万元,为预算的103.51%,增长17.69%。上划省级收入完成6926万元,为预算的91.75%,增长6.44%。
分部门情况为:国税局完成24321万元,为预算的100.22%,增加3222万元,增长15.27%;地税局完成38339万元,为预算的96.94%,增加3950万元,增长11.49%;财政局完成38239万元,为预算的103.23%,增加3670万元,增长10.62%。
2014年基金收入完成31134万元,为预算的155.67%,增加13808万元,增长79.7%。
(二)2014年财政支出情况
经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财政总支出年初预算为15022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60万元,基金年初预算为27860。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结算批复:确认2014年实际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65413万元;实际完成基金预算支出35774万元;实际安排地方债券转贷资金还本支出700万元。
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构成如下:
1. 基本公共服务与管理支出20311万元,减少12295万元;
2. 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6912万元,减少903万元;
3. 教育支出25995万元,增加1529万元;
4. 科学技术支出2923万元,增加863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24万元,增加145万元;
6.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49万元,减少3852万元;
7. 医疗卫生支出19125万元,增加3535万元;
8. 节能环保支出2071万元,减少951万元;
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811万元,增加2422万元;
10. 农林水事务支出48402万元,增加18079万元;
11. 交通运输支出3083万元,减少5510万元;
12.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716万元,减少977万元;
1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04万元,减少229万元;
1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万元,减少7万元;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535万元,减少630万元;
16. 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增加484万元;
17.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163万元,增加329万元;
18. 地方债券转贷付息及其他支出264万元,减少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减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相关支出科目大类调整;按新预算法的要求,部分预算单位年末试点实行收付实现制,减少了虚列支出。
(三)财政平衡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5〕29号)对株洲县有关财政收支情况批复核定:全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1.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度公共财政收入总计200064万元,其中:本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8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348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15844万元。公共财政支出总计1865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413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资金还本支出7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7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346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12267万元,净结余12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55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35万元,上年结余17562万元。基金总支出35865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357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万元;年终基金滚存结余(含结转)19666万元。
(四)2014年度年中预算安排情况
1. 2014年,依据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增加安排支出43053万元,主要来源为上年结转结余、上级专项追加、本级超收安排,其中上年结转结余及本年超收安排的支出1.6亿元,主要有:湘江沿岸畜禽养殖场关闭退出奖补资金676.5万、支出经开区建设和化债1020万元、解决“五小”水利工程以奖代补资金873万元、第三步规范津补贴补差2802万元、抚恤提标资金432万元、通乡十二五项目建设资金320万元、S211公路亮化安装工程建设资金277万元、水毁修复资金178万元、2014年全县垃圾收集、压缩及送运华新处理费用178万元、河道采砂拍卖前期经费200万元,城市管理及建设支出1100万元。上级专项追加安排的支出2.7亿元,主要有:水稻补贴资金、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就业专项转移支付、城乡低保、医保专项、民政抚恤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2. 去年,依据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增加安排支出7914万元,主要来源是上级专项追加安排和土地出让超收安排的成本支出。
(五)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中,省、市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共计110348万元,具体是:
1. 返还性收入6000万元,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两税”及所得税返还261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76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74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2064万元。
2. 一般性转移支付及各项结算补助518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有专项用途的拨款25540万元,通过预算调整方案,安排的预算支出主要有:公检法司转移支付819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3169万元,基本养老金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7957万元,新农合医疗转移支付9138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转移支付141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044万元;其余可供县级分配的26350万元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分配。
3. 专项转移支付52458万元,其中:省级44974万元,市级7484万元。经县人大批准,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的方式安排支出。分级次情况为:
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教育专项转移支付3525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545万元、校舍改造745万元、薄弱学校851万元;社保与就业专项转移支付5406万元,主要是城市低保支出667万元、农村低保支出1988万元、民政专项524万、移民安置386万元、抚恤2305万元;医疗卫生专项转移支付2926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支出30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53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56万元;节能环保与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转移支付3330万元,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防治支出480万元、退耕还林支出548万元;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20933万元,主要是农机购置补贴600万元、良种补贴667万元、农业保险396万元、集中育秧240万元、双季稻补贴119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11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573万元、一事一议奖补支出1174万元、农村饮水安全126万元、水利支出267万元;交通专项转移支付1822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建设107万元;住房保障专项转移支付4154万元,主要是安居工程1719万元、棚户区改造64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300万元。
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区划调整专项补助3000万元、湘江沿岸畜禽养殖关闭1000万元、工业园区发展资金200万元、水库除险加固支出1160万元、“五小”水利支出162万元、村镇规划编制资金100万元、其他对三农、小城镇建设等支出1862万元。
4.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主要安排:以前年度债券还本支出70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300万元。
(六)2014年动支预备费情况
2014年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3000万元,其中,应急灾害救助、灾毁修复、应急处置等2340万元,其他难以预计需要动用预备费的支出630万元。
(七)2014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
2014年,全县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承担保障责任,不断强化财政监管,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支持保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均实现了预期目标。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支持经济快速发展,夯实财源增长基础。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深入研究政策,把握投资重点,结合实际,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以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4.6亿元。全年安排资金化解经开区历史债务1000万元,安排财源建设资金扶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工业经济提速发展。积极支持农业发展,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业土地整理,投入900万元实施土地治理,安排400万元启动农村土地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投入660万元开展集中育秧工作,安排1200万元支持“五小”水利项目,投入500万元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安排420万元完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三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重点支持城乡建设,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投入资金3600万元,推进实施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污水管网建设、大气监测、重金属污染治理、湘江沿岸关闭畜禽养殖等环保工程,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投入资金3000万元,重点实施通畅工程、危桥改造、农村公路维修等交通工程,有效改善城乡居民出行条件。
2.严征细管科学聚财,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把稳增长、保增收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单位收入任务。严格考核调度,每月定期进行收入调度,严格量化考核。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作用,对收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提高增收抓手的紧迫性,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在认真分析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充分估计、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盯住全年收入目标,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保证收入均衡入库。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围绕“保运转、保工资、保民生”的目标,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财力,突出重点,较好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妥善安排财政基本支出,优先安排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拨付各项公用经费,保障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统筹兼顾,突出民生,2014年,全县民生支出11.6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70%。强力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8亿元,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着力加大城乡中小学校建设投入,安排资金6550万元,支持校舍标准化建设;安排资金960万元实施“班班通”工程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投入资金509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发放农村低保1740万元,发放城市低保2186万元,发放优抚资金2654万元。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投入资金1020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0530万元,发放城镇居民医疗补助1350万元。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贯彻落实中央财税改革方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程序,规范预算追加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稳步推进预算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面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效率,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02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5%。加大了投资评审管理力度,评审项目金额6.7亿元,审定投资额5.3亿万元,审减率21%。
二、后阶段工作措施
新修订的预算法对预算执行指明了新方向,《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文件对新常态下的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初人大审定的各项财税目标,后阶段,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切实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着力通过做大税收盘子,提高税收占比,逐步降低财政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确保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认真落实上级部门重点考核税收比重的收入考核机制,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把握南洲工业园发展的有利时机,通过产业扶持、融资贴息等方式,做大做强工业税收蛋糕;因势利导,密切关注“营改增”改革推进情况,做好速效财源的引进工作;积极发挥财政投资的带动效应,促进县域内投资稳定增长,挖掘投资环节税收的潜力。
(二)着力增强财政预算约束。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提高年初支出预算的保障水平,将以往通过年中追加的经常性经费编入年初预算,为严格支出预算约束创造了条件;从原则上严格执行“无预算不开支”的相关规定,对专项支出预算追加采取“从下至上”的审批模式,由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的来源、去向及上级要求,把握专项支出预算追加的可行性、绩效性,并编制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审批,确保预算追加程序的合法性。
(三)加快完善预算执行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乡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实现在县直部门全部纳入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同时,全县所有财政资金封闭运行;着力规范财政内部预算控制制度,使之更为便捷、高效;大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厘清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建立政府定点采购制度;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介入的投资评审制度;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四)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公开,将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全面公开,切实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快改变原有年末不合理的预算控制制度,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和跨年度平衡机制;加大清理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梳理历年来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梳理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力争将清理出的财力,用于消化财政应列支未列支的借出资金,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认真清理财政收支相关的优惠政策,规范优惠政策的执行,建立优惠政策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