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一)办公室:1、牵头负责人大常委会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协调服务工作;2、负责协调人大机关各委办的有关工作;3、负责株洲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综合信息、文件会刊起草、编印、发放、归档等工作;4、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财务、后勤、车辆管理及信访工作。5、加强与市人大办、研究室和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各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联系。(二)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经信局、交通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审查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安排使用情况,写出审查报告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汇报;(三)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好需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的拟任人员任前法律考试;3、负责做好涉法、涉诉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督促落实;4、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及组织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人民法院庭审案件活动。(四)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并负责组织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2、负责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县人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市县人大代表的补选增选及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五)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全县“渌湘环保世纪行”活动。(六)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文广新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全县“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七)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1、负责与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等单位的对口联系,并依法对其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2、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八)机关党总支委员会:1、负责人大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工作;2、负责机关政工、宣传、纪检、计生、工青妇等工作;3、负责做好改非及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度预算数590.6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590.6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度预算数590.6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0.6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0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65万元。
4、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37万元。
5、项目支出88.3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