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共株洲县委株洲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界定范围内的接待任务;
(二)负责制定接待范围内来客的接待方案和接待安排;
(三)协助安排接待范围内来客在县内活动期间考察、参观、会议等工作;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5年预算数15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5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159.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2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13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接待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