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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卫生局机关及下属财政拨款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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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县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2拟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职业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依法监督母婴保健工作和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4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负责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和执业医师资格及注册的核准;监督管理医疗服务质量、临床用血质量和采供血机构。

5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6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中的医疗救治、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蔓延扩散。

7拟订全县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8监督管理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和传染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管理全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协调和管理医学继续教育工作。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0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中医药工作。

11负责管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承担乡镇卫生院班子建设,组织实施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卫生系统共有人员1342人,其中:在职人员911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426人。

全额拨款单位:

1、株洲县卫生局机关现有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7人。

2、株洲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在职人员7人。

3、株洲县卫生监督所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人。

4、株洲县妇幼保健院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15人。

5、株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员27人。

6、株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0人。

差额拨款单位:

1、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在职人员27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7人。

2、株洲县中医院在职人员142人,离退休52人。

314家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354人,退休人员197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一医院、县中医院和14家乡镇卫生院20单位(疾控中心和农合办属财政直接预算单位,不包括在内)。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基层医疗机构分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局机关及所属的19单位年收入预算18073.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794.6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019万元,其他收入26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局机关及所属的19单位支出预算数18073.66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18073.6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局机关及所属的19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卫生局机关及所属的19单位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794.6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预算数为1342.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预算数3452.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045.9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155万元用于村卫生室建设上年上级专项结转130万元用于卫生院建设200万元用于县一医院建设: 9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320.9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28万元主要用医疗机构市场整治专项、卫生执法专项、职业病防治专项、卫生协管专项340.5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3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改革专项59.65万元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0万元用于技术骨干医生津补贴50.95万元用于农村妇女两癌普查、免费婚检艾滋病防治等; 44万元用于中医药专项;67.3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乡村医生培训、无偿献血、网络维护、人才招聘、卫技人员培训等方面    

  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请点击下载查看)

                                     

株洲县卫生局

〇一年八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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