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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住建局2015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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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9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住建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指导全县勘察设计工作,审核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的资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监理、咨询、检验检测等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负责全县劳保基金统筹管理。

  (五)负责全县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审核报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重大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等有关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盒城市建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村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局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建制镇的工作。

(九)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建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建筑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纳入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株洲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

(一)收入预算:2015年预算数为2206.55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2206.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为220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44.55万元,项目支出为:186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344.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1862万元,主要用于污水运营费、污泥常温深度脱水处理工程款、古岳峰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8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6.9万元、因公出国费为0万元。


     株洲县住建局2015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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