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拆除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拆除违法建设发展规划、年度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规范性文件。
(二)接受国土、规划部门的委托组织对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有关法律文书拟定、送达工作。
(三)负责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违法建设联合执法。
(四)制定拆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对控规区域、重点区域内的日常性控规巡查工作,拟定控违工作方案。
(六)负责指导、组织、协调、调度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和各相关单位对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拆除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七)接受并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预算数4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4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4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1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26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5年县拆违大队预算公开附表(下载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