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城10000余户居民、126个单位、1470个临街门店、县城街道、广场、河堤、铁路以及每天所产生的100余吨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和清运工作,1000余个果皮箱的清掏和保洁以及新老城区19座公厕、21座垃圾中转站的清扫、保洁和维修、维护工作。县城市容貌和余土、砂石运输的监察管理。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数1714.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17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25万元,项目支出1273.4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441.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1273.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
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5年预算公开附表(下载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