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综合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负责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运输以及通信、邮政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工业行业招商引资工作以及规模企业的项目申报,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指导县企业家协会工作,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伍建设。负责全县工业系统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置及维稳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预算数1194.81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数1194.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537.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5年预算数为657.59万元,是为促进我县企业发展以及节能环保要求等,对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减少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