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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公安局二0一五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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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职能

株洲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情况

株洲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公共安全工作的正科级单位,现有二级机构20个,分别是指挥中心、刑侦大队、经济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渌口镇派出所、朱亭派出所、河西派出所、淦田派出所、南洲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县看守所、拘留所、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纪检督察室、政治工作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县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对二级机构经费采取报帐制管理。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编报范围包括县局下设的20个部门(含收押场所)。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136.73万元,全部是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含平安城市系统重点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136.73万元,全部是公共安全支出(含平安城市系统重点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辅警人员支出42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33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0万元(含辅警工资社保伙食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10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772.23万元。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79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拘留及羁押场所人犯的伙食费、医疗费、水电费等34.5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195万元,基本建设维修支出70万元,平安城市系统重点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485万元,其中:

1、公务招待费预算20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7%,因单位工作性质特殊,招待费中包含公务接待费,办案、维稳、处突等执勤执法工作用餐,协辅警工作用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5%,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含一般公务用车及30台农村治安全天候巡逻摩托车、巡逻车辆、现场勘查车等执法执勤车辆运行消耗费;购置费70万元,我局拟更换派出所部分执法执勤车辆;

3、无因公出国(境)费。

中央及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执行以来,我局大力压缩弹性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逐年下降,今后还将一如既往地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2015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预算数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了5%

        

2015年株洲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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