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81号(株洲县发改局“三定”文件)精神和发改部门新增职能要求,我局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计划投资财务股、环境资源管理股3个职能股(室),在职干部职工14人,退休4人,其中正科2人、副科5人、科员及其他7人。属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 不断提高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水平。
2、 着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园,推动重大项目的落实。
3、 突出引项争资。
4、 持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5、 切实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管理工作。
6、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他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即为局机关部门预算,收入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5年度预算数295.19万元,其中,财政全额拨款295.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度预算数295.1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其中:基本工资18.20万元,津补贴34.49万元,奖金1.5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05.3万元,其他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