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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水利局2014年部门决算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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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有关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2.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防洪工程设施、城市防洪设施的管理和汛期水库、闸门的防汛抗旱调度运行;防汛抗旱队伍组织、物资器材调配和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公益性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县河道路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水域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

5.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征收及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

6. 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乡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4年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龙潭水库管理所、水管站(退休人员)二级机构。

2014年度收入总计3657.5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105.5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51.95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657.52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3657.52万元。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95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为3194.57万元。主要用于水电站增效扩容80万元;农村饮水425.22万元,农田灌溉水费及以奖代补124.07万元,河道水库水毁修复资金1186.22万元,水利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0.96万元,水土保持12.19万元,防汛经费212.12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580万元,湘江河道砂石前期工作经费71万元,渌江河打捞资金及其他54.91万元,水利工程与维护建设资金427.88万元等方面。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5.6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0.4万元,节省了部分开支。分项为:招待费39.8万元,比预算减少0.2万元,降低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35.8万元,比预算减少0.2万元,降低了0.55%;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持平。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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