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负责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行业招商引资工作以及规模企业的项目申报,协调项目开工、建设等工作。指导县企业家协会工作,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伍建设。负责全县工业系统破产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置及维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105.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046.0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0万元,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29.33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10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1.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79.35万元(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05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安排的行政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84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48.16万元,原因为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杜绝公车私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17.84万元,比预算减少28.16万元,降低61.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比预算减少20万元,降低83.33%。(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