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株洲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条例和制度。
(二)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中长期财源建设计划,编制、组织执行年度预决算,综合平衡社会财力。 (三)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国有企业、国有土地等方面的管理、调控和监督,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四)负责组织全县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全县非税收入。
(五)管理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六)监督乡镇预算执行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七)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纪案件,组织执行会计法规,培训财务会计人员。
(八)拟定财政系统教育计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财政信息和财政普法教育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株洲县乡镇财政管理局、株洲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株洲县财政国库管理局、株洲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4年度收入总计1608.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08.5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60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4.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87.61万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20.9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69.14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18.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与预算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142.39万元,比预算减少18.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75万元,比预算减少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