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2、拟订全县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批和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负责全县辐射环境安全和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参与县内新建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的有关工作,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以及上报备案工作。
5、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并审核县城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环境状况公报。
7、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拟订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纳入我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等二个副科级单位。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二个副科级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公共环保专项经费。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01.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01.59万元。(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0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2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42.37万元,主要用于污染减排专项经费、环保执法工作经费、环境应急及高考期间巡查经费、环境监测、分析成本费、能力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方面。(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47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