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单位机构、人员等基本情况
株洲县农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财股、政策法规室、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市场信息股、蔬菜生产办公室、科教股;设事业管理机构11个:株洲县农技推广中心、株洲县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株洲县农药管理站、株洲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株洲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株洲县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株洲县粮油作物站、株洲县经济作物站、株洲县植保植检站、株洲县土肥站、株洲县种子管理站。局领导班子成员6人,局长兼任党委书记,设副局长3名,副书记1名,专职党委委员(农技推广中心主任)1名。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职责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农业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化肥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控制和消灭与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4、 负责农业产业化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5、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负责蔬菜基地建设和保护工作,参与商品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
6、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14年度收入总计3515.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337.1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2万元,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14.07万元,其他收入155.96万。本年支出总计3515.13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3515.13万元。(祥见《2014年度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623.41万元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2万元;项目支出2540.0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等。 (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99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74.01万元,原因为:2014年决算报表中的“三公”经费不包含因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三公”经费63.36万。2014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117.35万,比2014年度预算数减少10.65万。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83.72万元,比预算减少7.28万元,降低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3万元,比预算减少3.37万元,决算实际数比预算数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审核手续,减少接待陪同人员。(详见《2014年度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