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株洲县2015年财政预算的
议 案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根据全县总体工作部署,综合考虑今年新增政策性增资、提高政绩考核奖励标准、机关养老改革等刚性支出较多,按照上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县一般预算支出增长较快的实际情况,计划对支出预算作出以下3项调整:
一、从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中调入到一般预算中安排支出7474万元
《财政部关于完善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文件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结合我县实际,计划今年从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中调出7474万元,用于一般预算中安排重点工程支出和相应专项事务支出。具体内容是:调出400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结余结转用于增加一般预算重点工程支出;调出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结余结转,合计3474万元,用于一般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盘活历年上级结转资金增加安排支出3242万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文件要求,经过数次清理,全县共清理出历年滚存上级专项结转资金3242万元。计划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一般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三、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性债券转贷资金增加安排支出3600万元
目前,上级已下达株洲县2015年转贷市、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600万元。计划将其用于增加一般预算中安排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地下网管改造项目支出。
现特报告,请予审议。
县长: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