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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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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30日在株洲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唐定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全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预算收支目标,主动作为,着力抓增收,优结构,保支出,推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393万元,为年初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6.7%,较2014年同比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7.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869万元,为预算的109.5%,增长19.8%;完成上级补助收入1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4亿元,上年结转3亿元。全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324万元,增加42911万元,增长25.9%;上解上级支出39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转贷债券还本支出1376万元,结转至下年支出4.7亿元。全年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6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447万元,上年结转19666万元。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万元,结转下年1608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976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942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2702万元,基金征收收入27825万元。完成社保基金支出491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56万元。全年社保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过去五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4.2亿元(含区划调整划转乡镇相应基数)跨越到11.8亿元,实现增长181%。特别是过去的一年,面对宏观经济“三期”叠加、结构性减税、收支基数较高、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影响,县财政积极作为,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主动结合县域实际,始终坚持增收节支、稳妥改革、改善民生、狠抓落实,充分发挥财政的应有作用,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过去一年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壮大财源,释放财政杠杆效应

一是促园区升级。遵循上级工作要求,通过非税收入投入的方式支持工业园区水电路桥气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五年来,县财政通过联合平台公司争取银行贷款、与集团公司采取PPP等模式,整合资金重点支持了南洲大道等南洲新区基础设施,争取了市级奖补资金用于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二是推项目建设。围绕全县年初确定的十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整合资金,有力地推进了各重点项目建设。将棚户区改造、渡改桥、军粮危仓老库维修、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湘江治理等一批项目挤进省市笼子,以上项目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900余万元。三是扶企业发展。通过牵线搭桥、科学包装、合理推介等方式,想尽千方百计,争取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认真做好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申报工作,共争取资金960余万元,有效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扎实推进对接“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环境,全年全县纳税过千万的企业达到13家,纳税过百万的企业达到90家。

——做大蛋糕,增强财政保障实力

主动克服“三期”叠加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影响,牢牢牵住收入组织的“牛鼻子”,合理做大财政“蛋糕”着力增强财政保障实力。一是始终坚持勤征细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重点税种税源的监控,全面掌握全县的税收信息。积极开展重点税源专项检查,建立起了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财税工作机制,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发现征管漏洞,疏通税款流通渠道。不断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着力提升项目业主单位的协税护税意识,确保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收不流失二是切实强化征管职责。不断强化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着力加强对税务、国土及其他收入征管部门的服务和管理。主动加强对乡镇税收工作的指导,促使各乡镇不断拓宽思路,创新方式,全年各乡镇共完成财力3911万元。扎实开展清收清欠,共清收各类税费欠款2730万元。三是努力确保均衡入库。定期对收入形势进行分析,跟踪收入进度,提请县政府对财税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适时抓好收入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目标责任管理,及时进行催缴和督促。严格执行收入入库倒推制,通过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较好地实现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有力地确保了全面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优先民生,优化公共服务环境

全年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14.3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教育事业3.1亿元,其中:安排义务制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392万元;其中: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600元/人·年,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800元和4000元/人·年,落实资金1427万元。实施薄弱学校维修改造资金1830万元,维修改造校舍150余处。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资金1050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小学、初中分别达到1250元/人·年的标准,共补助3260名困难学生。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安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380万元,免学杂费资金390万元,有力地提升了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教学质量。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保领域支出达到2.4亿元,社保缴存、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医保补助、城乡低保等均得到了有效保障。医疗卫生支出达到2.3亿元,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村级卫生室创建、基药改革等工作顺利推进;筹集社保资金2.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不断改善。三是加大三农事业投入。整合资金5400万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33个,惠及7.5万人,其中,洲坪乡田家冲村成功跻身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范畴。扎实做好惠农补贴发放管理工作,通过 “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26项,发放补贴资金7880万元。筹集资金7800万元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安排资金700万元用于“五小”水利建设,广大基层群众得到较大的实惠。四是合理加强基本保障。把基层稳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安排村级组织运行经费2300万元,村平达到9.5万元。合理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安排资金2292万元,确保各级各部门的运转支出。将津补贴纳入公积金计算基数,按12%的标准,安排资金2392万元,为全县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对接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准

围绕提高资金效益,积极对接和深化财政改革,科学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加力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一是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部门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预算执行年度中,严控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稳步推进绩效评价改革,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同步进行,县本级资金2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畴,对油茶示范林基地专项资金等1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评价资金达到8679万元。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县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除涉密内容之外全公开。28家县直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其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阳光财政”建设进程不断加速。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将所有乡镇全部纳入“零余额”账户管理,增强了县财政的调控能力,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积极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公务卡结算791笔519万元。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户管理。三是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扎实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在强化乡财县管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逐步建立起公平、公开、民主理财的乡、村两级财务制度。积极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项目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实行公开公示,南阳桥乡财政所被列为省财政厅资金监管直接联系点。四是加强财政综合监督管理。试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部门积极参与,全县公共服务购买支出达1100万元。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实现政府采购643批次1.4亿元,资金节约率超过15.6%。扎实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共评审预结算项目321个,评审金额7.9亿元,资金审减率达到20%。着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严格以票管收,切实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主动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16个单位开展了财务专项检查,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更加严谨规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财政工作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得益于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与理解,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株洲县财政运行仍然面临诸多现实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收入质量优化空间依然存在。受宏观经济趋紧、结构性减税、产业结构不优等影响,企业发展较为艰难,加上株洲县企业偏少,骨干税收、大型税源、长久税源还不多,挖潜增收潜力有限,收入增长还严重依赖国土等国有资源收入,培育税源,优化收入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二是政府性债务管控依然需要加强。当前,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2015年虽然积极争取上级债转贷额度,但债务包袱较重,2016年开始将进入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但偿债机制还不够健全,债务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仍有待加强,债务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艰巨。县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民生保障需求旺盛,重点项目建设进入集中付款期,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等。以上这些问题,都亟需我们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善,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坚持稳增长、提质量,切实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加快健全体系完善、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财政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推动改革,提升绩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综合预算、厉行节约,完善体系、严格约束,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注重监管、注重绩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公共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0232万元,比2015年增长1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2915万元,比上年增长9.5%。按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是:

(1)税收收入82419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四大主体税种共计61082万元,比上年增长11.1%。

(2)非税收入47813万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专项收入2792万元,比上年增长8.6%;行政性收费2239万元,比上年增长8.6%;罚没收入1922万元,比上年增长8.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0090万元,比上年增长8.6%;其他收入770万元,比上年增长30.9%。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依照新《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株洲县实际需要,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557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县人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142393万元增长3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部编入了2016年支出预算。

(1)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5379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2.5%;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1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4.5%;项目支出预算1472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6%。

(2)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1.8%;

2)公共安全支出88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1.1%;

3)教育支出288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0.2%;

4)科学技术支出285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8.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7.1%;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1.6%;

8)节能环保支出38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2.3%;

9)城乡社区支出80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9.2%;

10)农林水支出370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1%;

11)交通运输支出87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67.4%;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7.3%;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6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8.3%;

1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3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6%;

15)住房保障支出121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7.8%;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4%;

17)债券付息支出35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18)其他支出118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7.2%;

19)上解支出39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债券还本支出165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拟定安排,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9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6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9亿元,地方一般性政府债券转贷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4.42亿元,预计全年收入总计19.16亿元。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9亿元,地方一般性政府债券转贷还本0.17亿元,支出总计19.16亿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安排总体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1400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75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60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1485万元,其他支出23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56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整体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413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14373万元,企业养老保险17995万元,医疗保险6425万元,工伤保险760万元,生育保险142万元,失业保险22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654万元,新农合1456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2035万元。所有社会保险基金将全部用于相关社会保险支出,收支平衡。

三、狠抓落实,积极作为,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6年县财政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狠抓各项财政收入组织,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妥推动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杠杆引导,夯财源,促发展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引导效应,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和战略目标,突出服务全县“民生事业年、项目突破年、环境优化年”工作主题,着力增强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财政引导,积极拓展后续财源,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一是解读政策,抢抓机遇争支持。对上级政策给予更大的关注力度,科学解读,及时全面地了解工作动向,更加科学地掌握政策精神,积极抢抓省市各项政策机遇,争取支持。二是科学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整合各项资金,优化支出方向,提升资金力量,杜绝“撒胡椒面”式地财政投入方式,更大力度地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科学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投入,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领域建设,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杠杆引导,带动资本促发展。更加注重激发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县域企业发展的潜力,注重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撬动作用,统筹政府性资金,实行存贷挂钩,推行目标责任,调动金融机构对本地企业、项目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区域优势,用好用活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科学合理地包装推介企业,争取上级对县内企业的最大支持,通过企业和项目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渌湘发展。

(二)牵头主导,抓征管,稳增收

正确认识当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的困难,化压力为动力,不断强化收入征管举措,明确征收责任,加强工作联动,确保收入稳步增长。一是精准把握税源状况。主动摸清家底,掌握实情,重点摸清楚工程项目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专人对接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分析投入、产出与税收的对比关系,防止税收“跑冒漏滴”。二是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对国土税收、城建税收、房产税收、交通税收、城管税收的分析,出台考核奖惩机制,促成税收工作人人有责的氛围。注重加强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加强对非税执收部门的监管,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防止出现缓征、少征、不征等问题。三是浓厚收入工作氛围。进一步健全税收保障信息平台,完善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的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收入工作例会,调度收入入库。对收入工作定期督查通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科学合理地做好国土收入的财力统筹工作,确保国土收入对财力的贡献不低于30%。认真扎实地做好河道砂石开采权拍卖收入和相关税费征管工作,确保应得财力不流失。

(三)优化支出,促民生,惠民利

一是倾斜民生。对民生领域予以充分考虑、重点倾斜,重点确保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关系广大群众的支出足额到位。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促使农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加大对社保就业、医疗保障投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二是突出重点。对全县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予以重点支持,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县委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审定的项目进行安排,具体项目的安排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规范基本。对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严格依据工资调整、机构合并、公车改革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并轨等改革据实安排。对运转及公用经费严格按标准执行。对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落实。

(四)严格管控,盘存量,提绩效

一是着力盘活存量。坚定厉行节约意识,从严控制、科学压缩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若干规定,努力降低“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行动,及时清理、回收结余结转资金,定期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对一些长期没有使用的资金坚决收回预算统筹安排。加强政府性基金和专户资金的管理,减少资金沉积,防止财政资金“趴在账户里睡懒觉”。二是科学用好增量。打破部门利益束缚,规范资金的分配、调度和拨付。2015年未用完的基本支出不结转,专项和项目支出超两年未使用完毕的,按程序予以收回,全部用于补充预算调节基金,由财政统筹使用或弥补刚性支出缺口。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严控追加支出规模,严格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支付管理,加大资金拨付检查、督查力度,督促部门单位提高用款的计划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管理。

(五)锐意创新,推改革,顺机制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以新一轮财政改革为契机,主动担当政策宣传员,将上级财政政策、各项惠民政策、各项财经纪律要求向部门单位、普通百姓宣传好,重点宣传十八大以来的各项财税、财经政策要求,为创新改革、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推动预算公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财政信息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预算执行的良好作用。三是理顺各项机制。对近年来出台的各项财政、财税、财经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县级出台的各项财经制度进行重新汇总,增强各项制度的连贯性、统一性、连接性。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等工作,扎实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起始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关键之年,完成好全年财政工作任务,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大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狠抓落实,积极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2016年株洲县财政收支总预算2016年株洲县财政收支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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