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县交通运输局是株洲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行政正科级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株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两个二级机构,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中“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为一级预算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由自行公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交基股和安全法规股五个股室。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8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32人。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株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524.2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524.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5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51万元,项目支出227.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296.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227.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水上视频监控系统租赁、义渡补贴以及公共交通运营补助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车改革,资金在大预算预留);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情况:与上年度一致,无增减变动。
株洲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