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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档案史志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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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档案史志2016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近期计划、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指导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和各级档案馆(室)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并保管所属范围内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搞好档案的综合利用,提出鉴定档案的原则和标准,研究、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保管期限、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

4、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档案统计、综合分析、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5、负责征集整理、编纂株洲县地方重要党史资料。

6、研究、编写株洲县地方党史,出版重要的地方党史书刊。

7、负责《株洲县志》稿件的组织,编辑出版《株洲县志》。

8、负责《株洲县年鉴》稿件的组织,编辑、出版《株洲县年鉴》,负责县志、年鉴的发行工作。

9、负责全县党史资料征集和地方志编纂的组织、协调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县档案史志局属带行政管理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性单位,无下属二级机构,局内设办公室、档案业务指导股、档案管理股、党史征研室、地方志编辑室5个职能股室,现有在职机关干部13人,临时工1人,退休干部11人。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的档案、党史、年鉴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146.5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46.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146.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8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4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46.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9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为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由于人员增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预留在大预算。

株洲县档案史志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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