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株洲县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开发区土地的统一开发、管理;在株洲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下,负责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开发区的建设规划,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几件项目;负责开发区内的市政、环境保护、房地产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对开发区内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有关管理;审核申报开发区内经济技术项目和企业。下设一个产业公司,其职能是:
1、负责园区建设的投融资职能。作为园区投融资和经营主体,承担园区建设的资金筹措和相关债务清偿。
2、负责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组织土地的报批征拆、储备和挂牌出让。
3、负责园区工业和商住开发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园资本运营、资产管理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参与园区项目招商谈判,负责及时供地,保证项目的落地和建设。
6、负责园区标准厂房及安置房的投资、建设、经营。
7、负责对子公司的管理和考核。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开发区管委会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二级预算单位产业公司及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115.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11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预算6.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资金预留在大预算),公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三公”预算较2015年度减少0.22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