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办通知〔2002〕6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做好对台、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工作;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4.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合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5.调查、掌握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6.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的代表人士。为“三引进”牵线搭桥,为县域经济工作服务。
7.指导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统战工作;
8.协调、指导归口管理单位、县直机关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统战工作,做好统战干部培训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有在职机关干部职工8名,退休干部7名。内设办公室、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办2个机构。县台办为正科级挂牌机构,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另有县台属联谊会、归侨侨属联合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由县委统战部主管。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根据部门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116.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8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万元,同心工程专项经费支出10.0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06.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是指同心工程1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与去年持平,因今年启动公车改革,运行费预留在大预算内。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一致。
中共株洲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