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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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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一、 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继续推进“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巩固和发展基层供销社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进一步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供销系统的稳定工作,齐心协力,努力开创供销合作社工作新局面。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

二、 单位收支概况

   (一)、 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数 168.05万

  (二)、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数 168.0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168.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支出数为0 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3万元,与2015年度没有增减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 0.63 万元、公车运行维护3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资金预留在大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

附件:株洲县供销合作联合社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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