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移民开发局2016年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县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安置、扶持及开发计划,按规定管理,督查验收移民工程项目。(三)按照移民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使用移民资金,负责移民开发有关的统计工作。(四)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库区迁入我县移民的有关工作,指导其生产和开发工作。(五)负责协调处理株洲航电枢纽库区扫尾工作以及涵闸、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六)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维护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七)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移民安置区移民就业培训及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工作。(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无二级机构。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及上级专项补助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116.7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16.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116.7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16.7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95.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71万元、津贴补贴26.50万元、奖金2.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0万元、福利费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4万元。
2、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21.03万元,为株航库区涵闸泵站管护人员工资。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资金预留在大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4万元,与上年增减为0,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增减为0。
株洲县移民开发局
2016年3月15日
株洲县移民开发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