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 〔2013〕3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及拆迁管理。负责补征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安置房的建设、分配、销售和管理等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数71.0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71.06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数7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71.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54万元、津贴补贴21.16万元、奖金1.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车改革启动,资金预留在大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5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附表:株洲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