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株洲县信访局为县委、县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二)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三)承办上级和本级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县政府办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四)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五)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六)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七)对全县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株洲县信访局内设两个职能组:综合调研组和来信来访接待处理组,无下属机构。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7人,退休3人,离休0人,临时工0人,车辆1台。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收入是指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度预算数90.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0.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度预算数9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4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90.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2万元,与去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今年因公车改革启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资金预留在财政大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附件:株洲县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附表.XLS
株洲县信访局
2016年3月15日